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工委、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党委、河北城建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成立30周年大会精神,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结合河北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与中共教育部党组《工作意见》一并执行。
一、深刻认识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重要性
成立关工委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性安排,是党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教育厅关工委成立30年来,在各级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全省教育系统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主体的“五老”队伍,以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己任,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教育事业的满腔热情和对青少年的真心关爱,坚持不懈地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在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共教育部党组《工作意见》是新时代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委要切实抓好《工作意见》的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和学习《工作意见》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新时代加强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关工委的工作定位、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和《工作意见》精神上来,切实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增强重视与支持关工委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在全面贯彻落实《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领导,在巩固已有关工委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高等院校二级学院和中小学关工委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中直单位和省直其他部门所属高校、民办院校、幼儿园建立关工委组织,实现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关工委组织建设全覆盖。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特别重视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省、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高等学校、中专学校设名誉主任一名,由主要领导兼任;主任一名,由主管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1-2名,由离退休同级领导担任,根据本单位情况,可设副主任,由离退休或现职领导担任。中小学校关工委领导班子要有离退休同志参加。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老同志年龄及身体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关工委领导班子,特别是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不能缺位或徒有虚名,以保持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3.进一步加强秘书处或办公室建设。省、市、县和高校党组织要重视关工委秘书处或办公室的建设,秘书处或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可单独设置,也可挂靠在有关处、科、股,选配服务意识强、热心关工委事业、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专人担任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适当选配副秘书长,由同级党组织发文任命。要确保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年度考核制度。乡镇中心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等要明确相对固定的兼职人员负责关工委(关工小组)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合理计算工作量。
4.进一步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根据新时代“五老”队伍的新特点新变化,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老同志的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走访、慰问老同志,引导、动员更多的人特别是新退休的同志和退居二线的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来。
5.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办公室、组织、宣传、学工、思政、教务、财务、人事、离退休等相关部门为关工委委员单位,着力构建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关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将委员单位助力关工委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及考核目标。推动关工委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联合,各尽其责、协同配合。
三、切实加强对新时代关工委的领导
1.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把关工委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写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工委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总体格局,纳入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责任范围,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政工作体系,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大力支持关工委的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把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向关工委传达,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政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会议,邀请关工委的同志参加。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设备。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要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度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在保持原有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关工委工作经费投入。
3.确保“五老”发挥作用“有条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确保“五老”发挥作用“有条件”,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和坚持日常工作的“五老”,解决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对经关工委批准,为学生作报告、讲党课和参与教师培训等的“五老”,按现任同级职称教师课时费标准予以补贴。对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的驻会关工委领导和返聘的办事机构的“五老”,应执行本单位返聘人员有关规定。对担负关工委工作的“五老”骨干,应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探望慰问,相关经费从工作经费列支。
4.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关工委工作制度,要以“党建带关建”为引领,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党建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每年年初要召开一次关工委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安排本年工作。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培训、研讨、表扬等制度。
5.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关工委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本单位政务网和校园网,办好简报和公众号、微信群,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支持,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